二季度法库陶企排污费大幅增加 38家企业共缴185万
8月14日,沈阳市环保局发布《2017第二季度法库县排污费征收入库公示》,并通过媒体发布排污核定及征收情况。《公示》显示,2017年第二季度法库县向69家企业征收排污费,其中陶瓷企业占比过半,达到38家,被征收排污费共1850652元。与2016年同期40家陶企被征收近75万元排污费相比,增加约110万元,增幅近150%。其中,沈阳新宏远陶瓷有限公司被征收费用最高,达186297元;沈阳锐鑫瓷业有限公司(第二季度仅开工一个月)被征收费用最低,但也达到5910元,而2016年同期最高仅为56039元,最低仅千余元。